David 是的士司機,有十年揸 「日更」經驗,入行前是貨車司機。 平時一班的士司機聚首吃飯,聊到電子支付,個個都耍手擰頭,「十個行家九個都不想用。」他數了兩個原因。
撰文:黃愛琴 本刊記者
第一,收現金安全實在。「有些司機以前揸貨Van,經常被人走數,見過鬼都怕黑。」推行電子支付的其中一個關卡是收入能否即時過戶。2008年八達通在的士試行不果,就是因為一星期後才能過數給司機。試想想,車租日日付,但是收入一星期後才能拿到,是否令人不安?
與TNG合作的順安車行負責人周國強指出,TNG撤出市場,也是因為司機隔日才能夠收到錢,而且要去指定找換店取錢,不夠方便。
打爛秘撈司機飯碗
第二個原因是有些司機的收入不可告人。香港的士司機都是自僱人士,每日向車行租車營業,與車行並非僱傭關係。他們自願報稅,收現金無憑無據,稅務局難以核實。不少司機正在申請公屋,入息過高就無法上樓,而已經住在公屋的司機,則要避免家庭入息過高,以免要交一倍半至雙倍租金。
此外,公務員秘撈揸的士相當普遍,因為假期多。例如消防員返一日工放兩日假,會在放假時搵「外快」。移動支付工具要實名制,有GPS紀錄,收入無所遁形,分分鐘會打爛秘撈司機飯碗。David稱曾認識一個揸夜更的士的公務員司機,對方被人打劫也不敢報警,因為不想被上司知道他秘撈。
原來使用移動支付收費,的士司機可能會多交了稅、上不了樓、多付一倍房租,甚至打爛鐵飯碗。計一計數,似乎並非每月一百幾十元的獎賞可以彌補。
其實要說服的士司機接受流動支付,成本相當高。香港的士行業結構特殊,司機屬於個體戶,不似外國是集團式經營,無法在機構層面商討,要逐個與司機洽談。現時全港約有4萬個活躍司機,所有權分散,不易攻陷。
政府和車行才是元兇
別怪的士司機妨礙社會邁向無現金,因為他們都是被剝削的一群。六十年代,車行以底薪及分紅制僱用司機。七十年代因為勞工法例要求提高,車行為了減少勞工成本,將僱傭制改為自僱制,出租的士給司機。司機除了要交租車 錢,還要自行承擔油錢、保險和維修費。David 指減去這些開支,他每月只賺一萬元,除非很「搏」或 者做「八折的」,因此近年的士業出現司機荒。
車行不再僱用司機,一方面是因為福利成本高和監察困難,另一方面也是因為車行的主要業務已由提供服務轉為炒賣的士牌。香港政府自1988年起不再增發的士牌,使1.8萬個牌照淪為炒賣工具,牌價曾由2005年的350萬升至2015年的700萬,現時一牌值六七百萬,多數由車行持有。大多數司機無法儲錢「上車」,只能租車,牌價上升和的士加價伴隨而來的總是加車租。
——節錄自十二月份《信報財經月刊》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