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底有律師樓被接管後,經該律師樓買賣樓宇或承造樓按的客戶資金被凍結,金管局向金融機構發通函,研究以後物業買賣支付金額程序不再經律師樓,日後買賣雙方的資金,直接由買方銀行轉賬予賣方銀行,不再經律師樓處理。
金管局表示支持有關安排,以為銀行客戶的按揭交易帶來更好的保障,減低銀行的營運風險。
金管局估計,待新安排有定案後3至6個月正式落實,預計首個階段只適用於二手的住宅物業交易及轉按交易,並不包括一手交易,初期亦只有持牌銀行會採用新安排,日後再視乎成效決定是否拓至其他交易種類及其他機構。完成諮詢後,銀行會有3至6個月準備期。
通函指出,為防止按揭交易因律師樓停運而受阻,香港銀行公會、存款公司公會及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經研究後,建議新的按揭支付安排。買家的按揭銀行將直接把款項經由清算所自動轉賬系統(CHATS)支付予賣家的按揭銀行,買家所支付的餘額(即首期)也是經銀行本票直接給賣家。如果賣家已還清按揭,買家的按揭借款也會經由CHATS轉賬予賣家。
金管局稱,使用電子方式銀行間直接過數,令交易更安全和確定,也降低事前無法預計的律師樓事故。
中原按揭董事總經理王美鳳認為,由於有關付款機制不用經由律師行,相信可避免萬一律師行出現問題時對銀行及客戶所構成之影響,例如資金被涷結之問題,對三方可提升保障。有關安排仍待再多的細節落實,但相信有關當局可與銀行達成一個安全有效的方法。